刘禹锡从无神论的基本立场出发,在肯定世界的物质统一性的基础上,以"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的理论观点,对"天人"之辩作了唯物主义的回答。
在《天论》上篇,刘禹锡一开头就把先秦以来在天人关系问题上的各种争论,明确地概括为根本对立的两个哲学派别、两条认识路线,即以"阴骘之说"为代表的唯心主义有神论和以"自然之说"为代表的唯物主义无神论,他说:世之言天者二道焉。拘于昭昭者则曰:"天与人实影响:祸必以罪降,福必以善俫,穷厄而呼必可闻,隐痛而祈必可答,如有物的然以宰者。"故阴骘之说胜焉。泥于冥冥者则曰:"天与人实刺异:霆震于畜木,未尝在罪;春滋乎堇荼,未尝择善。跖、焉而遂,孔、颜焉而厄,是茫乎无有宰者。"故自然之说胜焉。
刘禹锡认为,世上谈论天的有两种观点。一种是"阴骘之说"。"阴骘",语出《尚书·洪范》:"惟天阴骘下民",意思是只有天在暗中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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