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六经分篇,非皆经病也。
六经之病,总统于太阳一经,其不入脏腑,而但在经脉者,虽遍传六经,而未经汗解,则必有太阳之表证。既有太阳表证,则不拘传至何经,凡在六七日之内者,中风俱用桂枝,伤寒俱用麻黄。此太阳之经病,而实统六经之经病,不须另立六经之法也。惟阳盛亡阴而入阳明之腑,阴盛亡阳而入太阴之脏,他经之里证已作,而太阳之表邪未罢,此在太阳,则为坏病,而在诸经,则为本病。故于太阳,立坏病之门,而于太阳之外,又设诸经之篇。
阳明篇,全言腑病。阳明之经病,如葛根汤证,乃腑病之连经,非第经病也。若桂枝、麻黄二证,则太阳之所统,而复述于阳明者也。
三阴篇,全言脏病。太阴之桂枝、少阴之麻黄细辛、厥阴之麻黄升麻诸证,皆脏病之连经,非第经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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