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针经云。凡刺之道。毕于终始。明乎终始。五脏为记。阴阳定矣。阴者、主脏。阳者、主腑。阳受气于四肢。阴受气于五脏。故泻者迎之。补者随之。知迎知随。气可令和。和气之方。必通阴阳。五脏为阴。五腑为阳。
足之三阳(胃胆、膀胱之经)。从元气上至目(从九泉之下至卯。在人身为目之二。皆从地出至卯也)。自子至卯一十二度半。
手之三阳(三焦、大肠、小肠之经)。上走手表(自开目时。始行阳道二十五度。此一十二度半)。自卯至午一十二度半。
手之三阴(肺、心、心包络兼之)。从手下走入腹中(自阳脏也。阳受气于四肢。自天下降行秋令。是血领诸气。乃秋自天外也)。自午至酉一十二度半。
足之三阴(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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