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典】
问“志至气次”。
先生曰:“‘志之所至,气亦至焉’之谓,非‘极至次贰’之谓。‘持其志’,则养气在其中。‘无暴其气’,则亦持其志矣。孟子救告子之偏,故如此夹持说。”
【译文】
陆澄向先生请教“志至气次”的问题。
先生说:“这说的是志到了一定程度,气也就到了相同程度。并不是像朱熹所说的,必须先立志向,然后才能存养意气。‘坚持志向’,那么养气就在其中。‘不随便意气用事’,也就是坚持志向。孟子为了纠正告子的偏执,才一分为二来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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