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诗的风度,显着平湖的微波那种小小的皱纹,然而却因这微皱,更见出寂静,是朱湘的诗歌。
能以清明无邪的眼观察一切,能以无渣滓的心领会一切。大千世界的光色,皆以悦目的调子为诗人所接受,各样的音籁,皆以悦耳的调子为诗人所接受,作者的诗,代表了中国十年来诗歌一个方向,是自然诗人用农民感情从容歌咏而成的从容方向。爱,流血,皆无冲突,皆在那名词下看到和谐同美,因此作者的诗,是以同这一时代要求取分离样子独自存在的。徐志摩、邵洵美两人诗中那种为官能的爱欲而眩目,作出对生存的热情赞颂,朱湘是不曾那么写他的诗的。胡适最先使诗成为口号的形式而存在,郭沫若从而更夸张地使诗在那意义上发展,朱湘也不照到那样子作诗的。处处不忘却一个诗人的人生观的独见,从不疏忽在“描写”以外的“解释”,冰心在她的小诗上,闻一多在他的作品上全不缺少的气分,从朱湘的《草莽集》诗中加以检察,也找寻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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