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长在湖南西部凤凰城中,到十五岁到时始离开了那个地方。在九个儿女的家庭中,我应排列到第四。
因为生长地方,为清时屯戍重镇。绿营制度到近年尚依然存在,故于过去祖父曾入军籍,作过一回镇守使,现在兄弟及父亲皆仍在军籍中做中级军官。因地方极其偏僻,与苗民杂处聚居,教育文化皆极低落,故长于其环境中的我,幼小时显出生命的那一面,是放荡与诡诈骗。
十二岁我曾受过关于军事的基础训练,十五岁时随军外出曾作上士。后到沅州,为一城区屠宰收税员,不久又以书记名义,随某剿匪部队在川、湘、鄂、黔四省边上过放纵野蛮生活约三年。印身体衰弱,年龄渐长,从各样生活中养成了默想与体会人生趣味的习惯;对于过去生活,有所怀疑,渐觉有努力位置自己在一陌生事业上之必要。因这憧憬的要求,胡胡涂涂的到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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