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間官方撰有「歷代通鑑輯覽」一書(亦名「御批歷代通鑑輯覽」,通稱「通鑑輯覽」),都一百二十卷;其第一百十六卷記明季甲申、乙酉間北都與南都事(卷題稱「明莊烈帝」),第一百十七至二十卷為「附明唐、桂二王本末」。所記要言不繁,脈絡頗為分明。今截編為一書,繫以「明季編年」之名,列為「文叢」之一。
本書截取部分,經將原卷次略去,區為上下兩卷:上卷分甲申、乙酉歲兩目,下卷分唐王及桂王(一)、桂王(二)、桂王(三)四目。至原有乾隆帝眉批(即所謂「禦批」)及纂輯人按語(即所見「臣等謹案」語),現均仍照原書小一號字排版;但因書眉地位無多,已將眉批移於所批每一記事之後,冠以「眉批」二字標明。至書中括弧內之文字,原書用小字雙行刊印;今因改排單行,故加()區別之。
書中記魯王居金門「將往南澳,(鄭)成功使人沈之海中」一節,係沿張廷玉等「明史」之謬誣,已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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