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閩浙總督何璟、福建巡撫張兆棟擬請添設移改疏(光緒十年)
三九、墾照(光緒十一年二月)
四○、中路理番同知蔡諭編新港社各番下姓字郡名堂名(光緒十二年十二月)
·三八、閩浙總督何璟、福建巡撫張兆棟擬請添設移改疏(光緒十年)
竊臣兆棟前因渡臺巡閱,條陳應辦事宜,擬請在水沙連另設通判,將羅漢門巡檢改移澎湖;奉批旨:『知道了。所有應辦事宜,即著該署撫督飭屬員詳細查明,妥為籌議,會同何璟奏明辦理。欽此』。當經恭錄轉行欽遵。茲催據臺灣道劉璈議詳,批由藩、泉兩司會同善後局司道核明請奏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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