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秦九韶 撰市易
積木計餘
問原管杉木一尖垜偶不記數從上取用至中間見存九條為面問原木及見存各幾何
荅曰原木一百五十三條 見存木一百一十七
條
術曰商功求之堆積入之倍中面副置減一以乘其副得數半之為原木副置上層減一以乘其副得數半之用減原木餘為見存【其非中一層數者各以自地上至面層數立數求之】草曰倍中面九條得一十八副置減一餘一十七以乘副一十八得三百六條以半之得一百五十三條為原木之數副置中面九條減一餘八以乘副九得七十二以半之得三十六以減原木一百五十三餘一百一十七條為見存木數合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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