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 劉瑾 撰
黄鍾生十一律法第十四【以新書本原三章四章及證辨四章參定】
子一分 一為九寸 黄鍾九寸
子之一為九寸者是以一而約黄鍾之全體也餘十一辰所歷之數各随其多寡約之而皆合黄鍾寸分釐毫絲之本數又以各辰所約黄鍾之法就約各辰之律亦皆合其律長短之數詳見下文
黄鍾之實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
此即亥位所得之數乃黄鍾之實也以寸法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除之得九寸是黄鍾本數也若以分法二千一百八十七歸除之得八十一分以釐法二百四十三歸除之得七百二十九釐以毫法二十七歸除之得六千五百六十一毫以絲法三歸之得五萬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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