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趙氏注 宋孫奭音義并疏
離婁章句下
孟子曰可以取可以無取取傷廉可以與可以無與與傷惠可以死可以無死死傷勇注三者皆謂事可出入不至違義但傷此名亦不陷於惡也疏【正義曰此章言廉勇惠三者人之高行也孟子曰至死傷勇者盖言凡於所取之道可以取之則取之故無傷害於為廉可以無取而乃取之是為傷害於廉也又言凡所與之道可以與之則與之而不為傷其惠可以無與而乃與之是為傷害於惠也又言凡於所死之道可以死之則死不為傷害其勇可以無死而乃死之是為傷害其勇也如孟子受薛七十鎰是可以取則取之也求也為聚斂而附益之是可以無取而乃取之者也孔子與原思之粟是可以與則與之者也冉子與子華之粟五秉是可以無與而乃與之者也比于諫而死是可以死則死也荀息不能格君心之非而終遽以死許是可以無死而乃死之也】
逢蒙學射於羿盡羿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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