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尚書 徐乾學 撰
喪儀節十三
小祥
儀禮士虞禮記期而小祥【注小祥祭名祥吉也檀弓云歸祥肉 疏自祔以後至十三月小祥故三期而小祥引檀弓者證小祥是祭故有肉也】曰薦此常事【注祝辭之異者言常者期而祭禮也 疏一期天氣變易孝子思之而祭是其常事故祝辭異也】
【敖繼公曰三年之喪至期而凶服或有所除故謂之祥再期而祭祝辭乃曰祥事則此未得正謂之祥也故以小言之自此以下之祭皆於祖廟特祭新死者不復及其皇祖與祔異】
【萬斯大曰卒哭祔祭繼三虞而行故日與尸不更筮賓不更宿小祥去祔大祥之去小祥為日遠矣日也尸也賓也無不筮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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