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 毛應龍 撰
小宰之職掌建邦之宫刑以治王宫之政令凡宫之糾禁
鄭鍔曰小宰以中大夫二人為之大宰之貳也 應龍曰小宰為十二小卿之首掌者職所專主也建邦之宫刑者自立國以來之法即王宫之政令與凡宫之糾禁是也王宫有禁衛官府次舍庖膳醫藥酒漿貨賄徒役之政令政者出入功緒禀稍之等令者作止期會告戒之事糾以察其隱匿禁以止其邪僻刑如儀刑之刑不專以刑罰言也大宰總馭内外之官府為一小宰則與内宰對掌王宫王内之政令有内外之異至宰夫掌治朝之法則又王宫政令之一事也此長貳之分别也 陳君舉曰按大宰之屬小宰掌外治凡與王左右親習之官隸焉内宰掌内治凡與后親習之官隸焉
掌邦之六典八灋八則之貳以逆邦國都鄙官府之治
大宰正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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