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議七】
宋 周必大 撰
吏部侍郎 選德殿對劄子三首
論四維【淳熙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臣聞古者治天下有要道所以陶成風俗者禮義亷恥也所以維持紀綱者法令賞罰也二者相須闕一不可固未有風俗不正而能立紀綱者也及至後世謂禮義亷恥為迂而難行謂法令賞罰為切而易見是徒採其名耳未究其實也六經所載不敢亂引姑以管仲論仲固伯者之佐知富國強兵而已然著書八十六篇首以禮義廉恥為國四維彼豈迂而不切哉盖上有賞則思苟就上有罰則思苟免上有法令則相與破壞而莫之守此皆禮義亷恥不立之所致而賈誼所為長太息於漢文之時者也仰惟陛下宵旰圖治日勤一日凡可以陶成風俗維持紀綱無所不用其至然而筭計見效尚未能仰副聖意者非以士風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