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姚黄宗羲編論八
宗論上【羅洪先】
余嘗讀宋濮王典禮諸議乃知載籍之能惑人也當是時言禮之臣類皆賢智其發明宗法與為後之義亦可謂切至矣然攷其事不合揆其義未盡豈因襲者其入久師承者其守專附和者其言辯卒無以自解哉學者以其言本乎三禮之書又訂於伊川之疏遂為百世不易至論而不復詳考其本末同異余恐將來宗法之誤不特一濮王禮議也乃著論俟君子斷焉
按宗法載在小記大傳其言曰君有合族之道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位也蓋言諸侯絶宗不可與族人齒也是諸侯以上無宗法可知矣又曰别子為祖繼别為宗繼禰者為小宗宗其繼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遷者也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者也蓋言宗法為公族卿大夫設也諸侯之始封也有人民社稷之寄有朝覲聘享祭祀省助之政勢不能自領其宗而公族無統國人不可得而治也諸侯絶宗大夫不可得而祖也故設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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