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入正题之前,我先讲两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发生在17世纪初的英国。当时,英国处于国王詹姆斯一世的统治下。1608年的一天,詹姆斯一世忽然心血来潮,想去皇家法院亲自审理几件案子。
一进皇家法院,正好碰上首席大法官柯克爵士。等詹姆斯一世说明来意,柯克却略带遗憾地说:“对不起,陛下!我很理解您的意图,但是您没有审理案件的权力!”国王听后大怒,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便厉声质问柯克法官:“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整个英国都在朕的统治下,区区几桩案件,朕竟然无权亲自审理,这是哪门子道理?”
柯克法官毕恭毕敬地听完后,不慌不忙地答道:“陛下,请您暂息雷霆之怒,容臣禀告!陛下,您是国家元首,总揽国家的内政、外交大权。但是,您要亲自审理案件,却是万万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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