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献公(公元前384年至前362年)即位,意味着新兴地主阶级取得政权。但是,秦国的旧制度在很多方面都不适应于封建制的发展。必须对奴隶社会的旧制度进行彻底改革,才能使封建制确立下来。秦国这一改革,由献公开始,经过秦孝公(公元前361年至前338年)用商鞅变法,前后共四十余年,才最后完成。
一、秦献公时期的改革
秦献公的统治共二十三年,在他即位之初,就对旧制度进行了改革。其中主要有以下几项:
正式废除人殉制度 残酷的人殉制,在秦穆公死时(公元前621年)就已遭到人们谴责。但是,在二百余年内,这种野蛮的制度,并没有被废止,说明秦国旧势力的顽固。秦献公刚一即位,在公元前384年(献公元年)就宣布“止从死”(《史记·秦本纪》),正式明令禁止人殉制,从此才以法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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