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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遗规
从政遗规卷之上   龙图梅公五瘴说
清 · 陈弘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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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名挚。字公仪。宋成都人。官谏议大夫。此徙昭州时作。】
       弘谋按此文刻于桂林龙隐洞之岩石。当时仕于斯者多患瘴。故作此说。所列五瘴。皆仕宦之积病。而水土之恶不与焉。盖瘴自外来者可却。瘴自内出者不可避也。大凡居官。每每计较地方苦乐。以为忧喜。若惟恐地方之有累于己。而不虑己之有负于地方。以此五者自省。亦可知所置力。正不徒身在瘴乡者。书之以自壮耳。
       仕有五瘴。避之犹未能也。急征暴敛。剥下以奉上。租赋之瘴也。深文以逞。良恶不白。刑狱之瘴也。晨昏荒宴。废弛王事。饮食之瘴也。侵牟民利。以实私储。货财之瘴也。盛陈姬妾。以娱耳目。帷薄之瘴也。有一于此。民得以怨之。神得以怒之。而后逆气成象。俾安者疾之。疾者殛之。以示天戒。虽日在辇毂下。亦不可逭。矧荒远乎。世之仕者。或不自知五瘴之过。止归咎于土瘴。得不谬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