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九旗,自王而降,岁时至阙下者,使之分年相代,免其劳顿也,给之刍粟,恤其匮乏也。
朝集
国初定:外藩王、贝勒等,年节皆朝服望阙行三跪九叩头礼。
顺治五年定:年节来朝王、贝勒、贝子等来往,自喀喇沁塔以内地方,不许围猎。
又题准:外藩王等来时,随从人员亲王准带五十人,郡王四十五人,贝勒四十人,贝子三十五人,镇国公、辅国公各三十人,台吉、大臣等各十人。额外旨,不支食物草料。
六年题准:外藩王、贝勒、贝子、公、台吉、大臣等年节来朝,限于十二月十五日以后,二十五日以前齐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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