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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论
卷七 哲宗
清 · 王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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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极重之势,其末必轻,轻则反之也易,此势之必然者也。顺必然之势者,理也;理之自然者,天也。君子顺乎理而善因乎天,人固不可与天争,久矣。天未然而争之,其害易见;天将然而犹与之争,其害难知。争天以求盈,虽理之所可,而必过乎其数。过乎理之数,则又处于极重之势而渐以向轻。君子审乎重以向轻者之必渐以消也,为天下乐循之以不言而辨,不动而成,使天下各得其所,嶷然以永定而不可复乱。夫天之将然矣,而犹作气以愤兴,若旦夕之不容待,何为者邪?古之人知此也,故审于生民涂炭之极,察其数之将消,居贞以俟,徐起而顺众志以图成。汤之革夏,武、周之胜殷,率此道也。况其非革命改制之时乎?
       汉武帝锐意有为,而繁苛之政兴,开边牟利,淫刑崇侈,进群小以荼苦其民,势甚盛而不可扑也。然而溢于其量者中必馁,驰于其所不可行者力必困,怨浃于四海者,心必怵而不安。故其末年罢兵息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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