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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水师章程
北洋海军章程第五
清 · 总理海军事务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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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校 招考学生 考校官弁 招考练勇 考升水手 考升炮目 考充各色当差兵匠 招考学生例 按泰西各国水师学堂虽建自国家,而肄业者惟大家子弟,每年自备修膳,无庸国家动款。盖国家既重此选,人遂趋此为荣,是以早就速而材艺多。中国欲振海军,此为先务。能使士各争学,如帖括之求科名,则公中省养士之费,而海军自收多材之益。先查北洋战舰只有此数,而所调船政优等学生已不敷用。船可以随时购造,将才非可仓猝而得也。且每一学生,髫年受学,计其在堂、在船,依次练习,非十年不能成就。中间除去事故应剔退者,或资性庸懦难当重任者,所得不过十之五耳。是宜宽立学额,优加奖励,庶多士奋兴,可以藉手利器,张威海上。兹将北洋现仿英国教习章程核定条例于左。 凡挑选海军学生,须身家清白,身无废疾,耳目聪明,口齿清爽,文字清顺,年在十四岁以上十七岁以下,已读二三经能作论文及小讲半篇者,准其父兄觅具保人,送堂考验。如其合选,留堂习英文三个月,由堂中总办大员甄别,择其聪俊者留堂肄业,名为海军官学生。 凡初选学生到堂,第一年秋考,如不中试即行剔退。第二年秋考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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