径启者,我院钦奉我国仁慈君主大皇帝陛下圣旨,现在北京居住为神事服务之神甫维尼阿明,及其所属之副神甫、教堂服务人员与学生人等,因念其留居彼处为时已久,准予返回祖国,并根据一七二八年俄罗斯帝国与中国所订立之友好条约,派遣新任人员实行替换等因钦此钦遵。
兹将我国仁慈君主之此项谕旨通知贵院,敬祈依照旧例奏请中国大皇帝陛下恩准,俾该神甫维尼阿明及其同伴与学生人等,于一八四○年新任宗教人员到达之后,得以放行回国并给予一切便利及协助护送至俄罗斯国境,以符两帝国间多年存在邻邦友好及睦谊关系之要求。一俟接到贵院答复,已蒙中国大皇帝陛下惠允之后,新派遣之神甫及学生等一行十人即将前往。关于新派人员之姓名及由恰克图启程前往北京之日期,均将随后通知,以便届时尊处所派官员前来护送。
为此函达,请烦查照为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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