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邑志不再纂者凡二百余年。若灾祥,若职官,若科贡,多残缺失次,虽详加考核,亦多遗漏。惟俟博雅君子采而补之云尔。
二、前志人物传内,有考核未备者,有遗漏者,今悉编入续志,非夸博淹,庶不至湮没古人耳。
三、前志学宫,无忠义、节孝二祠,今悉增入。
四、赋役自前明以来,增除裁并,与时变易,不常厥额,兹取现在规制,筹算清析,勒诸简册。
五、物产多仍前志,间有增入者,亦稽诸类书,参以见闻,就所知者而编次之,非自谓该洽也。
六、艺文必分门类,兹因体制未备,惟于诗文,分为上下卷,余不复区别,以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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