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户部「为内阁抄出福建台湾镇总兵官柴大纪等奏」移会(汇总奏结淡水奸民林云等杀人烧尸一案 乾隆四十九年三月初四日)
九六、刑部「为议覆内阁抄出闽浙总督富奏」残折(议覆龙溪县民翁云宽在台纵佃罗瓦等焚抢案 乾隆四十九年四月)
九七、刑部「为内阁抄出台湾总兵柴大纪等奏」移会(缉获械杀逸匪侯猫连,审明正法 乾隆四十九年六月)
九八、刑部「为内阁抄出本部奏」移会(核拟彰化县械斗案内续获逸匪谢仲应治之罪 乾隆四十九年六月)
九九、兵部「为内阁抄出台湾总兵柴大纪等奏」移会(续获械斗逸匪,审拟会奏 乾隆四十九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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