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朝品官服色无蟒衣之制,盖蟒蛇属无角无足。乃其后内外官多乞蟒衣,大类龙形。弘治元年,允都御史边镛奏,始禁不许再乞。
弘治元年二月,孝庙有旨谕在京诸司:“朝廷政事,祖宗俱有成宪。今后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务须遵守,毋得互相嘱托,有亏公道。如内外官敢有写贴子嘱托者,内官连人送东厂,外官送锦衣卫,奏来处治。若容隐不奏者,事发俱治以重罪。”
弘治元年二月,浙江景宁县屏风山有异物成群,状如马,大如羊,其色白。数以万计,首尾相衔,从西南石牛山,浮空而去,自午至申。事闻,朝廷为减银课,汰坑冶官。
抚治郧阳副都御史郑时请给诰命,吏部言:“时先抚陕西,今抚郧阳,前后虽三年余,然中间尝调参政。”孝庙命特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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