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六年十一月初五日(一七二八、一二、五),福建总督臣高其倬谨奏:为奏闻事。
窃照福建今岁秋旱,福州、泉州各属,晚稻乏收,臣因预备来年平粜,欲遣员向江南买米五万石,前已经折奏。正在委员缮疏间,于十月初十日接准部文:业已钦奉皇上特旨,命浙江截留漕米或二十万石或十五万石、或十万石,令浙江督臣李卫酌量料理运济;臣随经晓示闽省,军民欢呼雷动。除臣谨率地方各官并据各民具呈缮疏恭谢圣恩,另行具题外,所有截留米石,臣查目下福建米价:福、汀二府,每石卖一两四、五钱不等,比前略贵一、二钱;至兴、泉、漳、延、建、邵六府、福宁一州,俱卖一两一、二钱一石,米价不昂;台湾晚稻收成有七分以上。各府人情甚是安定。
臣前尚预备岁内之平粜,今细看光景情形,岁内不须平粜,即或近年之时,省城、泉州少需平粜,亦不过略为接济,各处现备米榖已足敷用有余。惟来年正、二、三、四数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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