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奏:为奏闻事。
窃照福建田禾、雨水情形,臣屡经缮折奏明。今已届十月万宝告成之候,臣遍令细查。据延、建、邵、汀四府所属各县禀称:稻谷收成约有十分、九分;福、兴二府属,收成约有九分、八分,即被水独甚之连江县,其高田收成亦有八分;泉属收成约有八分;漳属稻谷,八月内连次发水,通身计算,田亩十分之中有一、二分被淹,其余高田俱好,牵算约有六、七分收成;惟诏安一县,八月发水之时,未据报灾,今忽报灾,臣现委员踏看确查,容据实具奏;台湾府,据报约有九分收成。
现在省城上米每石一两四钱,次米每石一两三钱;兴化、延平、建宁、邵武四府,米价每石一两一、二钱不等;汀州、泉州二府,米价每石一两五钱;漳州府,米价每石一两七钱。臣谨一并奏闻。谨奏。
朱批:今岁闽地荷蒙上苍慈恩,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