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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第四十五卷清乾隆(二)
清 · 缪荃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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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年正月庚午,拨江西、湖南仓米各十万石济粜江苏。以江苏截漕一百万石留备本省赈粜之需。辛巳,浚山阳市河、宝应黄浦河,修筑安东平旺河。桃源等县六塘河堤堰借帑修筑。丁亥,宣谕:元年以来,江南赈项银米均用至二千四百余万。免因灾谤讪人犯朱思藻死罪,发黑龙江。
       二月庚戌,减江苏金山卫学额。癸丑,命河南、山东各采买小米数万石于江南备粜。丁巳,赈两淮板浦等场上年水灾灶户。庚申,定江南芒稻坝水志。癸亥,免太仓等二州县筑塘压占田亩额赋。
       三月辛未,拨河南仓米十万石运江苏济粜。壬午,减上元等十四州县卫低瘠田赋。甲申,以淮南捐扬、淮、海三属粥厂银米三十万两,加恩议叙。丙戌,免宿迁被灾河租。
       四月丙辰,予江南河工防险溺故之督标游击孙品廕恤如例。丁卯,命江南各省严禁烧锅躧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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