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祖康熙元年正月己亥,吏部议:“江宁巡抚朱国治藉口已报丁艰,不候交代,委弃职掌,遽行离任,应降五级调用。”得旨:“巡抚职任关系重大,朱国治遽委弃职掌离任,殊违法纪,着革职。”辛丑,江南省上江、下江学道二员裁并归一。
二月癸亥,以崔澄为江南左布政使。
六月乙丑,谕兵部:“京口水师船发往浙省定海,合浙省水师船,着设提督一员,总兵二员,驻扎定海;福建水师亦应设提督一员,总兵二员,此水师官兵应驻何处,每处应设官兵船若干,尔部会同大学士苏纳海、尚书车克速议奏闻。”
七月辛卯,以李芝兰为江南按察使。
九月戊戌,割免瓜州剥船济功银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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