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基督教在华北广泛地受到攻击,然后攻击者被一次多国的外国入侵所镇压,在这一转折期以后,传教运动发现自己进入了一个具有良机的新时代。通过1860年中法天津条约中的一个花招取得的“在所有的省租地和购地”的权利,可以越来越频繁地加以利用,以便在限制其他外国人的远离条约港口的地方建立布道站。①
传教事业的建立
在民国初期,传教士是短期在华居住、因共同目标而认同的欧洲外国人中最大的单一集团。他们受到各项条约总的和具体的治外法权条款的保护,深入到中国的几乎每一个角落。到1919年,中国本土和满洲的1704个县,除106个外,都报道了新教徒的某种传教活动。传教士一般都懂汉语,必然与听福音的中国人有着比较密切的日常接触。他们最大的目标,强调通过皈依基督教和坚定地组织中国的基督教教会来平等地拯救个人。到了20世纪20年代,许多传教士(至少是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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