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礼的争论
1521年6月1日,皇帝继位以后的第五天,他命令礼部的负责官员们提出适合于他父亲的大礼和称号的意见。大学士杨廷和指示礼部尚书依据两个先例作出他的回答:汉代定陶王和宋代濮王的继位。他又说,谁不同意他就是奸贼,应被处死。
杨廷和挑选了两个不寻常而又有争论的事例。公元前7年汉成帝(公元前32—公元前7年在位)去世,前此二年,他安排让他的侄子定陶王继承他,延续他的世系。但是,这个孩子一掌权便不顾已故皇帝亲属的反对开始给予他的家庭成员以封号、俸禄以及其他恩惠。公元前4年,在两个朝臣的请求下,皇帝把他的两个祖先提到更高的地位,并提出建立家庙,这项提议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赞成。这在某些方面来说,是一个一心想尊崇他亲生父母的皇帝也不大可能开的先例,因为这只不过证明皇帝最终能够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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