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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史料汇编
清朝史料汇编-庄氏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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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氏史案清·佚名《榴龛随笔》。乌程朱文肃国桢致政家居,留心史事,所著有《大事记》。
       其已付剞劂者,谓之《史概》。未刻者尚多也,秘藏于家。后因寇盗,有庄氏赁朱氏之居。其子子相廷鎏偶见此书,窃为己有,招集知名之士,妄以己意增损于其间。而朱氏原本遂泊没矣。子相既死,乃父君维胤城,于镇北圆通庵召匠刻之。
       凡五年而告成,号曰《明书》。不知利害,冒昧从事,且自以为不世之业,夸张其事。一时趋附,厕名于其间。岂知遂召大祸也?先君子每扼腕太息曰:“可惜文肃公一生心血,付之东流。然取非其有,立名非真者,定有奇祸。天理昭昭,可畏也。”朱氏之书,至启、祯两朝而止耳。窃之者子相也,续之者所聘诸子也。受其子临终之嘱而必欲刻之者,君维也。与其幼子左黄钺无与也。左黄一纨裤少年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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