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第12卷-近代后编(1919-1949)(上册)
第四节 与各派反共势力的妥协
白寿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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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一面对中共采取镇压、屠杀政策,一面加强了与国内反动势力的相互勾结。
1927年4月26日南京国民政府发布命令,“通缉”共产党首要分子和国民党左派领导人。5月5日,国民党中央决定组织中央清党委员会,发动清党运动。同月22日,国民党中执委会颁布《清党条例》。1928年2月29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通过《反革命治罪暂行条例》;3月9日国民政府公布《暂行反革命治罪法》,对于共产党人及其他进步力量进行残酷镇压。
同时,南京的国民党中央与西山会议派和解,并恢复了西山会议派的党籍。1927年5月中旬,蒋介石在南京召集黄埔军官学生代表时说:“我们现在不管西山会议派、孙文主义学会、研究系、政学系、交通系、什么系,我们还要审查他里面分子。从前孔子讲‘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对于这种分子,我们不能因他党派关系而不设法吸取进来。”①这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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