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制度
元代土地,大致可分为屯田、官田、寺观田和民田四大类。屯田和官田都是国有土地,统称“系官田”;寺观田和民田为私有土地。“系官田”的显著增多①是元代土地制度上的一个重要特色。
屯田
屯田,实际上就是由封建政府直接组织农业生产,这是中国古代经常实行的一种生产形式。元代屯田十分发达,其规模之大,组织之密,超过了以前任何一个朝代。早在元太祖时期,屯田已经出现。元太祖九年(1214),令镇海以征金所俘匠、民屯田于兀里羊欢(今蒙古吉尔格朗东南)之地。元太祖十六年(1221),木华黎麾下大将石抹孛迭儿镇守固安,“令士兵屯田,且耕且战”(《元史·石抹孛迭儿传》)。元太宗至元宪宗时期,屯田逐渐推广,例如,元太宗七年(1235),发平阳路(治今山西临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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