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政的衰弛
第一节 成宗之立及其“持盈
守成”的国策
至元十年(1273),忽必烈依汉制册立真金为皇太子。二十二年真金去世,以后没有再立皇太子。不过,至元三十年(1293),世祖命真金幼子铁穆耳抚军漠北,行前以皇太子旧印授之,使其位居于数年前即已出镇岭北的兄长甘麻剌之上。忽必烈逝世之前,又遣内侍谕真金遗孀,向她推荐张留孙,谓“张上卿朕旧臣,必能善事太子”①。看来忽必烈确实有意要让铁穆耳继承帝位。但由于没有经过立诏建储的法定手续,即使从汉制的角度说来,铁穆耳的嗣君地位也不是必定无疑的。而若按照蒙古旧制,大汗去世后,则当由皇后临朝摄政,再择期举行忽里台大会,由宗室勋旧“协谋推戴”新汗登位。在这个过程中,皇后的个人意志就很可能在新君人选问题上发生重要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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