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吉思汗把大蒙古国看作是“黄金家族”的共同家产。“太祖皇帝初起北方时节,哥哥弟弟每商量定:取天下了呵,各分地土,共享富贵。”①成吉思汗建国后不久,首先在自己的亲族中进
行了分封。
按照蒙古游牧贵族的古老传统,每个儿子都可以从父亲的遗产中分到一份,这就是“忽必”(Qubi),蒙古语义为“份子”①,包括人户和封地两个内容。成吉思汗采用“忽必”这一分封方式,首先给自己的母亲、弟弟和儿子分了人户。他们领受的人户,见左表。
上表所列成吉思汗诸子诸弟受封户数,虽然《元朝秘史》与《史集》记载有较大差异,但它反映了成吉思汗通过“忽必”方式分封民户的基本史实②。
大约在1214年成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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