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商业
元代的商业发展与商品流通客观上具备一些独特的有利条件。规模空前的统一局面、对外关系的开拓以及畅达四方的水陆交通,为中外商旅提供了“适千里者如在户庭,之万里者如出邻家”的优越环境;纸币正式作为法偿币,与白银等一起通行全国,赋税政策又规定,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钞币和白银,耕织之家普遍用农产品和手工业品“贸易白银,以供官赋”①,这些都使商品化程度得以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更重要的主观因素是,处于统治地位的蒙古游牧贵族和色目上层向来注重商品交换。这种“重商”观念对中原地区“重农抑商”传统形成了一次强大冲击。这在元廷的一些相关举措中便有明显反映,譬如,以输税为条件,贵族官僚经商不存在任何限制。蒙古贵族还直接利用斡脱放债营利②,并设立专门机构,制订一系列条例,保护斡脱的运营①。对外贸易,陆道早已通畅无阻,对海外各国,早在征服南宋的前一年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