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南北朝长期分裂和混乱状态的结束,以及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建立和发展,我国古代冶金技术也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和趋于定型的新的历史时期。
隋代冶金业已有所发展,除官营外,贵族和官吏也经常经营坑冶,生产水平和冶金技术都有所提高。到了唐代,官营和民营冶金业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兴旺景象。如长江、珠江流域或闽、浙等地冶铁业的迅速成长,使全国冶铁生产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以致唐代后期,南方产铁量已超过北方。唐初有坑冶一百六十八处,到中期已增加到二百七十一处。除山东莱芜铁矿,山西太行山铁矿,中条山铜矿等著名矿区外,江西、福建的铁矿,安徽贵池铜矿,岭南金、银、锡、铅等矿也已陆续开发。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唐宪宗元和初年(806—820),冶铁税额达二百零七万斤,按二八抽分估算,铁的年产量已超过一千多万斤,实际产量远不止此数。唐天宝年间全国设铸钱炉九十九座,全年用 铜二百一十万斤,锡五万斤,役使工匠累计近三万人。以上已可略见盛唐时期冶铸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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