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畜牧业高度发展,特别是养马业兴盛,与当时“牧养有法,医疗有方”很有关系。
《司牧安骥集·相良马》指出的“由外以知年”和“由粗以及精”的相马理论及其有关技术,是唐代相畜术进步的表现之一。完备的登记马种优劣的马籍制度到唐时才见于记载,《新唐书·百官志》:“马之驽良皆有籍,良马称左,驽马称右”。古代日本的马籍即仿唐制而建立的。马籍制的建立又给相马术提供了重要科学根据。新疆地区还实行对牛的牡牝、毛色、岁齿进行登记,设专入负责管理此事,而且每只牛都烙有州印为记。与马籍制相配合的马印制度,不仅为了征调方便,还有去劣存优之意义。对马匹良种繁育很重视,《酉阳杂俎·毛篇》说种马“十三岁以下”方可选留。《新唐书·兵志》提到当时由新疆和其他地区引进良马在改良马种方面的作用:“即杂胡种,马乃益壮”。唐代从大宛、康居、波斯和突厥引进的良马对我国马种的改良和养马业的发展有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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