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代疆域区划以州为主,其后改州为郡,实际上并无所更张。亦曾设司隶刺史,分部巡察,似无具体建置。唐太宗贞观年间,始因山河形便,分为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等十道。玄宗开元年间再加分析,遂成十五道,每道皆置采访使,以检察非法。采访使各有治所,因而成为各道的都会。这十五道为京畿、都畿、关内、河南、河东、河北、陇右、山南东、山南西、剑南、淮南、江南东、江南西、黔中、岭南。京畿、都畿的治所分别在京师和东都城内,关内以京官遥领,河南以下各道治所,依次为汴州、蒲州、魏州、鄯州、襄州、梁州、益州、扬州、苏州、洪州、黔州和广州。蒲州和益州皆为陪都,扬州又为最大的经济都会,与东西两都皆已曾道及,这里接着论述其他九道采访使的治所。
汴渠岸上的汴州
汴州能够成为一方的都会,是由于当地位于水陆的要津,四通八达,所涉及的地区相当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