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两代的陪都
前代皇朝往往于都城之外,建置陪都,隋唐两代亦复如此。隋时本以长安为都城,炀帝又以洛阳为东都。唐高宗显庆年间,因隋旧规,再事设置。其后陆续建立的陪都,计有太原(本并州,改称太原府)、河中(本蒲州,改称河中府)、蜀郡(本益州,改称蜀郡,又改称成都府)、凤翔(本岐州,改称凤翔府)、江陵(本荆州,改称江陵府)六处。这六处陪都建置的时期不一,作为陪都的年代亦长短不同。和长安合称的最多也只有五都。就是五都的称号前后也不尽相伺。唐肃宗至德二年(757)以长安为中京,凤翔为西京,蜀郡为南京,加上原来的洛阳为东京,太原为北京,共为五都。上元元年(760)省去了蜀郡的南京,另以江陵为南部,仍为五都。上元二年罢去京兆、河南、太原、凤翔四京及江陵南都之号,实际上仅留下长安一处。到了宝应元年(762),复以京兆府为上都,河南府为东都,凤翔府为西部,江陵府为南部,太原府为北都,依然是五都并立。这里就分别加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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