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明帝刘庄(28—75),初名阳,后改名庄,汉光武帝刘秀第四子,年十二封东海公,不久,进爵为东海王,年十六立为皇太子。中元二年(公元57年),光武帝病逝,明帝继位,时年三十。第二年改年号为永平。
明帝即位后,勤于政事,“乙更尽乃寐,先五更起,率常如此”③。在位期间,“遵奉建武之教,有加而无改”④,继续奉行光武帝在位时期为巩固东汉统治而推行的各项政策。
继续加强皇权,整顿吏治
明帝继承光武帝抑制外戚、大臣(包括功臣)权势的政策。《东观汉记》说:“初,世祖闵伤前世权臣太盛、外戚预政。汉家中兴,唯宣帝取法,至于建武,朝无权臣。外族阴、郭之家,不过九卿,亲属势位,不能及许、史、王氏之半。至永平,后妃外家贵者裁家一人备列将校尉,在兵马官充奉宿卫阖门而已。自皇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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