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应征,两任博士
公孙弘(前202—前121),字季,西汉菑川国薛县(今山东滕县南)人。年轻时,当过薛县狱吏,因事免职,家贫,在海上牧猪为生。到了四十余岁才发愤求学,学习《春秋》杂说。武帝初年,下举诏贤良文学之士。那时,他年已六十,菑川国推举他以贤良应征,被任为博士,奉命出使匈奴。回朝向皇帝报告出使情况时,奏事不合旨意,武帝以为无能,遂告病回家。
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武帝下诏令各郡国举荐文学之士,菑川国又推举公孙弘。于是,他又西去长安,到主管征辟的太常衙署参加对策。在这次对策中,他强调应当以儒家标榜的仁、义、礼、智为“治之本,道之用”。同时,他又把法家标榜的法、术、功利揉和到儒家标榜的仁、义、礼、智之中,认为“致利除害”是仁的重要属性,朝廷之上必须是“有功者上,无功者下”。又说:“法之所罚,义之所去也”;“礼义者民之,所服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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