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晖,绛州太平人。二十岁,参加明经科考试而中举。圣历初年(698),敬晖任卫州刺史。当时河北出现突厥的强盗,到了秋收季节还修城不止。敬晖到任就对大家说“:固若金汤的城墙并不是粮食,哪里有放弃收获而修城郭的?”下令停止修城放老百姓回乡收获,由此吏人都歌颂他。后升任夏官侍郎,又出任泰州刺史。大足元年(701),调任洛州刺史。武则天去长安,令敬晖任副留守,在职以清廉能干著闻,得到皇上加奖,赐五彩绸百段。长安三年(703),拜中台右丞,加银青光禄大夫。
神龙元年(705),调任羽林将军。因为诛张易之、张昌宗有功,加金紫光禄大夫的荣誉职衔,拜侍中,赐爵平阳郡公,食邑实封五百户。不久晋封齐国公。武则天去世,遗旨加实封满七百户。敬晖等上章论奏,唐室中兴,武姓诸王都应降爵,于是均由王降为公。武三思更加恼怒,于是怂恿中宗明尊敬晖等为郡王,实免除宰相之职。并赐铁券,恕十死,只初一、十五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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