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僧达自幼聪敏,父亲王弘为扬州刺史时,王僧达六七岁,遇到有诉讼的人,偷看了他们的讼词,认为有理。等到处理重大案件时,也把它呈递上去,王弘认为案子小,就留在了身边。王僧达替他申辩理由,背诵讼词一句不差。他哥哥王锡朴实口讷,缺乏风采。文帝听说王僧达从小聪慧,在德阳殿召见了他,他应对机敏,皇上非常赏识,把临川王刘义庆的女儿许配给他为妻。
他少年好学,善于写文章,担任太子舍人。因为托病而在扬列桥观看斗鸭,被有关部门所检举,宽大没有追究。他生性喜好鹰犬,和街道上的少年互相比赛,又亲自宰牛。刘义庆听说后,让朋友和尚慧观到他家去观看,只见王僧达书放了一席,和他讨论起了文章,慧观应答不暇,十分赞美。他诉说自己家中贫穷,求做郡官,文帝想让他掌管秦郡。吏部郎庾仲文说:“王弘的儿子既不适合做秦郡官长,王僧达也不具备做官资格。”于是搁置下来。调任太子洗马,为母亲守丧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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