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新注卷六十二 司马迁传第三十二
【说明】本传叙述司马迁其人其事及其撰述。司马迁,字子长。司马谈之子。生于景帝中元五年(前145)。早年受学于孔安国、董仲舒,漫游各地,了解风俗,采集传闻。初任郎中,奉使西南。元封三年(前108)任太史令,继承父业,著述历史。太初元年(前104)参与制定历法。天汉年间,因替李陵辩解,被处腐刑。不久任中书令,发愤著述,完成《太史公书》(后称《史记》)。这是一部不朽的史学名著。司马迁于《吏记·太史公自序》详写其家世、父业、自己撰述及主要内容,又在《报任安书》中自述被刑及忍辱著书的情节和思想。《报任安书》作于太始元年(前96),司马迁可能不久即死。斑固取《太史公自序》及《报任安书》等材料,在《汉书》中为司马迁立传,传写了这位伟大史学家撰著历史的经过、思想和精神。这是中国史学史上第一篇史学家传记,反映了史学家的旨趣和精神,很有意义。传未的评论,写得很有水平,可谓一篇精练的史评佳作;但批评司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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