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论
清朝的教育制度完全采取明朝的办法,学校与科举相辅而行。不过明朝初年对于学校教育看得格外重要,办理也很严格,到中年以后,一般读书的人们趋重在科举,学校教育差不多等于具文,于是演成重视科举而忽视学校的趋势。这种趋势直演到清朝二百多年而更厉害,所以学校教育之在清朝可说完全是一个具文。
满清帝国虽包括五大民族,但他们的心目中只看到满、蒙、汉三个民族较为重要,所以他们的教育政策亦多半注意在这三个民族上面。满族立于统治者的地位,蒙族与他们接近,被认为同调的民族,所以他们对于这两族的教育极力以保存国俗为宗旨,例如翻译汉文为满、蒙的语言,加重骑射的训练,皆是提倡民族固有的精神的。[1]对于汉族的教育完全以笼络为政策,以养成御用的知识分子、听从呼唤指使的官僚阶级为宗旨。例如顺治九年所颁发全国学校的一块卧牌,在序文上有这样几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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