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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十年
洋货行行商为外洋船作保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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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从黄埔出发,中午时分到了陈汀观的崇义行。十几里的水路,竟也花了半晌的时间,也许过海关总巡口的时候,查验身份等事情,多少有点耽搁。瑞典公司的大班一到,而且为首的首席大班坎贝尔又是老熟人,行商陈汀观自然是热情欢迎。广州城外的贸易镇上,洋货
       行之间,向来竞争激烈,蓝旗国外洋船的大班突然找上门来,对于崇义行的老板陈汀观来说,几乎是天上掉馅饼一样的美事,自然是喜出望外。
       雍正十年,外洋船到,必须找一家洋货行作保,这是铁打的规矩。因为没有作保的保商,在广州的对外贸易史上,保商这个概念有两种用法:一种是外洋船到,洋货行的行商进行担保,是为保商;另一种是要充任洋货行的行商,必须有其他的行商担保,也称为保商。两者名称一致,意义却完全不同,应该予以区分。海关监督衙门就不予丈量船只,这样外洋船大班也就不能开展贸易。到雍正十年,这规矩已经有了五六年的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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