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曰:「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一〕老氏稱:「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法令滋章,盜賊多有。」〔二〕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濁之原也。〔三〕昔天下之罔嘗密矣,〔四〕然(不)〔姦〕軌愈起,其極也,上下相遁,至於不振。〔五〕當是之時,吏治若救火揚沸,〔六〕非武健嚴酷,惡能勝其任而媮快乎?〔七〕言道德者,溺於職矣。〔八〕故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九〕「下士聞道大笑之。」〔一0〕非虛言也。
〔一〕 師古曰:「論語載孔子之言也。格,至也。謂御以政刑,則人思苟免,不恥於惡;化以德禮,則下知愧辱,而至於治也。」
〔二〕 師古曰:「老子德經之言也。上德體合自然,是以為德;下德務於修建,更以喪之。法令繁則巧詐益起,故多盜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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