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官冠服 命婦冠服 內外官親屬冠服 內使冠服 侍儀以下冠服 士庶冠服 樂工冠服 軍隸冠服 外蕃冠服 僧道服色
羣臣冠服。洪武元年命制公服、朝服,以賜百官。時禮部言:「各官先授散官,與見任職事高下不同。如御史董希哲前授朝列大夫澧州知州,而任七品職事;省司郎中宋冕前授亞中大夫黃州知府,而任五品職事。散官與見任之職不同,故服色不能無異,乞定其制。」乃詔省部臣定議。禮部復言:「唐制,服色皆以散官為準。元制,散官職事各從其高者,服色因之。國初服色依散官,與唐制同。」乃定服色準散官,不計見職,於是所賜袍帶亦並如之。三年,禮部言:「歷代異尚。夏黑,商白,周赤,秦黑,漢赤,唐服飾黃,旂幟赤。今國家承元之後,取法周、漢、唐、宋,服色所尚,於赤為宜。」從之。
文武官朝服。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大祀、慶成、正旦、冬至、聖節及頒詔、開讀、進表、傳制,俱用梁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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